给父母养老,不是天经地义的,而是……

  在许多亚洲国家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一种义务,同时,在儒家孝道文化中,孝顺父母也是一种道德约束。

  所以,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新加坡、孟加拉等亚洲国家,时不时会出现父亲告儿子必须养老的案件,而且基本都能告赢。因为在我们看来,不管是从法律角度还是道德层面,赡养父母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赡养父母,不但会遭到法律的惩罚,而且在道德层面也是很没面子的。

  不过,这在欧美等西方国家,却很难得到法庭的支持。美国哈佛大学学者萨宾河(James Sabin)甚至认为,这种法律在美国永远不会得到支持。他说,如果当地父母真的利用这种法律与儿女对薄公堂,儿女有时候有反驳指父母不值得自己赡养。萨宾河举例说,有些人会辩称自己的父母在小时候没有理会他们,甚至虐待他们。“这与亚洲儒家文化中孝顺父母的教诲完全相反。”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我们在道德上就是比西方人高尚?还是我们的法律比西方人完善?

  我想不是的,一切人类的行为都只是其表现形式,真正的原因,往往不太容易发觉。

  养老这种事情,归根结底就两件事情,一个是物质的,我们要有足够的钱去养老;另一个是时间,我们要能抽出时间去陪伴。

  那么,这两个事情本质上是什么?其实就是生产力。所以,养老问题就是生产力问题。生产力高,我们就有足够的钱自己负责自己的养老。

  欧美国家,生产力普遍较高,就等于有足够的钱去养老,不管是通过向国家缴纳养老金,还是自己存钱养老。所以,在他们看来,养老是自己的事情,退休前就应该解决好自己的养老问题,而且从个人挣钱的能力上来说,基本上也没太大问题。

  但是,亚洲国家就不一样了,很多生产力比较低,像中国,还有一半以上的农业人口,差不多还处在农业社会,我们很多人的能力只够当下勉强糊口,根本不可能为养老准备什么,一旦退休,就生活不下去了,只能依靠孩子。这和现在的按揭贷款是一个道理,由于生产力低下,自己不能负责自己的养老问题,只能找下一代借款,代代循环。儒家在这个问题上,解决办法不是提高生产力,而是把这种按揭下一代养老打造为孝道。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国家生产力足够高,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能力负责自己的养老,就不会出现父亲告儿子必须赡养了,在法律上,《赡养法》就没有意义了。所以,与其去颁布法律,还不如好好想法提高生产力。

  当然,感恩生养我们的父母,是人性的光辉,不管在亚洲,还是在欧美,都适用。感恩、孝顺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应该是一种自觉、自愿。和父母感情好,那就多陪伴,多分享,这就是一种感恩和孝顺,如果和父母感情不好,那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上,都是被迫和不情愿的,做什么都显得苍白和虚伪,反而扭曲了人性。

  所以,在我看来,给父母养老,不是天经地义的,而是生产力低下。养老和孝顺要一分为二看待,养老不等于孝顺。

  社会在进步,国家要强大,生产力必须提高,养老要靠自己,从我做起,参加工作起,到退休前,要准备好将来的养老,而不是向下一代借贷劳动所得。孝顺是一种人性的光辉,更是一种自觉,孝顺文化要传承和发扬光大,帮助过我们的人要感恩,更何况生养我们的父母?这个我相信东西方都相通。

  来源:友有星球 作者:故海(转载请注明出处,至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