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钻到黑洞里捞钱的秘密

  视觉中国,一个靠版权敲诈牟利的网站终于在黑洞事件中陷进了黑洞。从视觉中国网站声称人类第一张黑洞照片他可以卖之后不久,就引来了国内众媒体的群起攻之,进而遭天津网信办关停整顿,今早国家版权局也公告要对这类版权贩子进行版权“剑网行动”。现在,视觉中国、东方IC、全景视觉等图片版权网站都采取关站避风头,以免被网民从中挑出更多毛病。这不,欧洲南方天文台已经说了,视觉中国根本没有联系过他们,他们也从不卖什么版权,把这图片拿出来卖肯定是违法侵权了。

  这么一个“苦自媒体久也”、“苦天下久也”的版权贩子,到底有哪些捞金的秘密呢?

  1、钻空子,搞版权敲诈

  以版权维权为由头,对广大个人网站、企业网站、大小媒体、自媒体进行图片维权。由于互联网发展初期,信息较少,大家都基于共享原则,图片、文字、音视频基本都处在免费互相用的阶段,最显著的就是图片搜索、网页搜索、mp3搜索,都能找到好多东西,基本也都能免费用,也没什么版权概念,才造就了现在的互联网繁荣。后来,由于互联网盈利模式分钱不均,造成传统媒体、版权作者、影视剧公司赚钱太少或者赚不到钱,加上国外版权规则引入国内,一大批人觉得可以钻空子,靠版权赚钱的好商机来了,就跟消费维权的知假买假一样。你们这些网站就免费用吧,我向全网撒下的那些海量图片都是我的版权,猪养肥了我就来一个个收宰。所以,稍微有点名气或规模的网站自媒体都被一一问候过,才有了今天的众人怒怼视觉中国。捞得也不多,看他们财报差不多10来个亿的样子,但得罪的人太多了,失去了太多的人心。

  像视觉中国之类的版权贩子还有很多,主要包括3大类:一类是图库版权代理大平台,第二是版权代理公司,三是版权律师。这几类我都收到过版权敲诈,不过还好没有得逞。版权收费本身无可厚非,但是版权贩子们的问题就出在把版权诉讼和版权销售混搭,这就演变为敲诈,强迫买卖,这不但违背商业道德,江湖规矩,还违法!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很重情的,生意场上讲究交情、情面,先成朋友后成交。作为一个版权机构,在诉讼和生意之间你必须做个决断,要么你不怕得罪人,你就诉讼,基本上大家之后撕破脸,以后也别想做生意,而即便做生意,必然是一种强迫交易,这是会埋下隐患的,人家有朝一日一定报复你。要么你就干干净净地做版权销售,互联网免费时代的版权问题一笔勾销,明码标价,明示版权,再有人侵权那就是别人的不对了,于情于理于法你都最大,就没有如今的狼狈局面了。

  2、一些外国股东控制的企业能使用“中国”做商标吗?

  很多网友严厉批评视觉中国的恶行,并建议视觉中国应该改名视觉韩国。当然,这只是网友们用创意十足的笑话讥讽视觉中国。不过,我也表示疑问,查询视觉中国的股东结构,好几个外国国籍,这算得上是个合资企业吧,这样的企业能用“中国”来做商标吗?视觉中国做了坏事,难道让中国来背锅吗?这个资格谁给的?如果没有商标,你有资格在那些图片上打上“中国”吗?这个归谁管?没人管的话是不是我们都可以用“中国”去牟利?

  3、乘人之危,赚不义之财

  欺负国人法律知识欠缺,律师普及率不高,很多人不懂法,也不善用法,视觉中国却在很多没有版权的图片上加上自己的版权,到处招摇撞骗,浪费司法资源靠诉讼敲诈赚不义之财。比如:国旗、国徽可以卖版权;企业家名人形象可以卖版权;企业logo、商标、门头、店招他可以卖版权;报纸版面拍个照他可以卖版权;像黑洞照片这种人家声明无偿使用的在他也要卖版权……。视觉中国正印证了那句话——“不疯魔不成活”,为了赚钱,宇宙都是他的!

  4、做局股票市值

  在视觉中国的如意算盘里,简单地以为国内每年网页上的图片使用量超过6000亿,各大自媒体平台消费图片430亿张,如果按照5%的正版率计算,市场规模高达1500亿。这一不切实际的的市场幻想加上流氓销售手段,主推视觉中国的股票市值达200亿左右。视觉中国真的值这么多吗?国内版权市场真的有1500亿吗?

  我觉得是没有的。对于图片使用大户,不管是媒体、网站还是企业,基本都有自己专业的摄影设计队伍,对你不感冒。即便成为你的客户,这种大客户议价能力很强,总体数量也不多。除此之外都是些中小微网站、企业、个体,基本上是没什么购买实力的。现在手机拍照这么方便,花几十万买你的图库还不如自己拍。怎么算你视觉中国也做不了多大,而现在被群起而攻之就是因为你视觉中国涸泽而渔,为了做多业绩,做高市值,对本来没有购买意愿和购买实力的中小微使用者进行粗暴的版权敲诈并牟利,实在是罪该万死!

  视觉中国黑洞丑闻给所有做版权的同行也是一个警示,由于中国互联网发展初期无版权规则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国传统生意规矩“和气生财”等,经营模式必须清清楚楚。两条路可以选,一是要做生意,就把过往无版权历史时期的旧事一笔勾销,大家友好谈合作,不合作就不要再侵权了;二是狠一点,做一锤子买卖,撕破脸得罪人,以后不做这个客户的生意了,直接以版权诉讼对付,那就不要再谈生意了,不然就是明显的“胡萝卜加大棒”——强迫交易。当然,很重要的是,不能再骗人了,没有版权不要拿出来冒充!

  来源:友有星球 作者:故海 (转载请注明出处,至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