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经典:南宋张栻《南轩易说》卷三(说卦、序卦、杂卦)
序卦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天地者,万物父母。故有万物,然后天覆乎上,地载乎下,而万物在天地间,充满宇宙,此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也。夫天地之气始交,而阴阳之气甄陶孕育,勾而未萌,甲而未拆,此屯所以为物之始生也。其生也蒙,杂而未著,故受之以蒙也。
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蒙者,蒙也。此始生之初,自然而蒙也,异乎物之蒙而蒙也。此物之幼稚不可不养者乎?故受之以需。需者,乃养之以中正,不失其阴阳之和,故为饮食之道也。夫饮食,人之大欲,不得其欲而必致讼,故受之以讼。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烹鼋勿与,遂萌篡杀之心;采桑侵疆,乃起战争之患。故始乎讼而众起,故受之以师也。夫自五人为伍,积而至万二千五百人为师,此「师」所以为众。然而无所比,安能统而归于一乎?故受之以「比」者,言其相亲「比」而有所畜止,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以内言之,嘉会足以合礼;以外言之,万物盛多,可以备礼,故受之以礼也。履得其道,则所履者「泰」,无适而不安矣。此「履」所以受之以「泰」。「泰」者,阴阳交感而无所间,故为通也。
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治乱之相仍,如环之无端,故物安有久通者乎?故受之以「否」。夫「泰」而骄者,所以致「否」;否而畏者,所以复「泰」。此物不可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也。人能乐以天下,与天下同其乐;忧以天下,与天下同其忧,此与人同也,而物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天下之大者,不可自任其聪明,要在持之以谦。惟能持之以谦,故优游而无事矣,故谦以受之以豫。惟能悦以动,故天下之人如蚁之慕膻,蛾之赴火矣。此象所以「必有所随」也。天下之人,推之不去,却之不得,中心说而从之,然后建立功业,必有成绩,此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而蛊者,事也。
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事之在天下,未有骤而大者,必积累以成之,然后至于大。
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二阳进而四阴退,骎骎已向于大矣。天下皆山也,惟泰山可观;天下皆水也,惟东海可观,况于人乎?惟物大然后可观,惟其可观,然后有所合也。太公居东海之滨,伯夷居北海之滨,所以盍归于文王者,以文王可观,然后有所合也,故受之噬嗑。夫有物间之,故欲合而不可得矣。惟「噬」而后「嗑」,此「噬嗑」所以为「噬」,去小人而君子合也。然物不可以苟合,无故而合,必以无故而「离」。圣人必绸缪委曲,忧其合之易,则散之亦易也,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之以礼而为之文饰也。夫「贲」者,设饰则贵于文者。夫文之太过,则灭其质而有所不通,故致饰则亨有所尽。言其不通,故受之以「剥」。「剥」者,五阴剥一阳,此所以为「剥」也。然寒极则生暑,阴极则生阳,阴穷于上则阳复于下,此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凡天下之事皆妄也,惟复而反本则无妄,然后受之以无妄。
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天之生民,有孚于中,能有其无妄,则所养大矣,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以推而养人,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安能出而应世,动而有为乎?不成则不达也,故「颐」然后继之以大过也。故大过也,从权以济其一时,然大过有弊,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夫物过其中,则陷而入于险矣。陷而入于险,必思有所附丽而出其险,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上经始于乾、坤,而终于坎、离者,此其序也。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序卦上经之首不言乾、坤,下经之首不言「咸」者,盖天地者形也,乾、坤者天地之道也。于序卦言「天地」,欲人即天地以求其乾、坤者欤?有心为感,无心为咸,于序卦言「夫妇」而不言咸者,欲人即夫妇以求其无心之咸者欤?盖乾、坤与咸,初无所受故也。未有天地,而万物安从生?及夫天位乎上而施其气,地处乎下而生其形,此有天地然后有万物也。夫乾,天也,故称乎父,所以成男;坤,地也,故称乎母,所以成女。此有万物然后有男女也。男女者,言其自然之别也。男正位乎外,必有以代其终;女正位乎内,必有以造其始者,此男女睽而其志通。故有男女然后有夫妇者,言其自然之配也。夫妇之道,纳采问名,亲迎下嫁,不敢苟合者,以父子之道已肇于此也。谓之父子,言其有自然之继也。父子之间,视安问寝,合室异居,不敢亵渎者,以君臣之道已著于此也。谓之君臣,言其有自然之分也。至于有君臣,则上下之分不得不严,所谓男女、夫妇、父子,其尊卑高下,咸有自然之分也。知自别于万物之中者,以其有上下,而礼为之节文,义为之设饰,而礼义有所错故也。
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
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君子以永终知敝,使三十之男,二十之女,夫妇偕老,而无华落色衰之弃,此夫妇之道所以贵于恒而久也。此「咸」而受之以「恒」,而恒为久也。夫流水不浊,户枢不蠹,物之久居其所,则蛊而易坏,故受之以「遁」。「遁」者,知退而有所迁者也。夫遁而退则弱,然柔弱所以致强壮也,故受之以「大壮」。物壮则老,其可久乎?故受之以「晋」。「晋」者,柔进而上行故也。
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日中则昃,月满则亏,故进而不已,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明夷」者,明入地中而有所伤也。人困苦则呼父母,林回弃千金之璧,负赤子而趋,故伤于外者必反于家。夫家固有父子之亲,夫妇之爱,然身不行道,则父子夫妇无复亲矣。此家道穷则乖离而不和,此家人所以继之以睽,而睽所以为乖也。
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
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三军同心,则胡越一家;六亲不和,则舟中咸作敌。睽乖而不和,宜乎有难也,故受之以「蹇」。「蹇」见险而止,所以为难。然皇天多难,所以增益其所不能,故勾践之伯生于会稽,而威公之伯生于在莒。此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脱于险,而人情之所懈怠,有攸往夙吉者,世鲜其人。故曰「解者,缓也」。夫在「解」而缓,则所失多矣,故受之以「损」。凡物有损而致益,如木落则粪本是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也。
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天下之事,益而不已,则失其常分,如断鹤续凫,揠苖助长,反为害矣。故益而不已,有必决之理,而决者,决也。善恶不两立,邪正不并行,有所间,则君子无相遇之理,故决去小人,则君子交而遇也,故受之以姤。而姤者,天地交也。凡物相遇然后聚,如羊狼不同囿,凤鸷不同林,此不相遇,故不相聚。惟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此遇也,故为萃也,言其合聚而不散也。天下之物,散之则小,合而聚之,则积小以成其高大,故聚而上者,升也。升于德,则圣敬日跻。若夫冥升,则有所蛊坏而困矣,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凡人困于功名富贵,然后可从于俭约,故「困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居其所不可革,其道则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生为熟,革刚为柔,此革物者莫若鼎。鼎者,天下之重器,主之者其惟长子乎,故受之以震。震以一阳在下,故动。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此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而「艮」者,一阳在上,二阴在下,故为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藏舟于壑,藏山于泽,可谓固矣。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此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止于下而渐于上,不终于止而有进也。凡进者欲有归也,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如文王得伯夷、太公之归,此其所以大也,故受之以「丰」。「丰」者,明之盛大之时。然日中必昃,月盈必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勿忧,宜日中可也。「丰」而太过,则失其所居矣,故受之以「旅」。
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
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
旅者,亲寡之时,无所容也。惟巽然后得所入,故受之以「巽」。而巽者,入也。入于道,故有见而说,故巽而受之以兑。惟说于道,故推而及人。说而后散,故受之以涣。「涣」者,乃万民离散,不安其居,故为「离」也。凡物之「离」者,必有时而合,故受之以「节」。而节者,顺其人心,说以行险。
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节天下以其节之道,而民信之,此出于中心之诚信,非勉强也,故受之以中孚。人能有其信,虽蛮貊之邦可行矣。此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能高于人而过之,然后可以济天下。此「小过」受之以「既济」。然事至于「既济」,则人情倦于有为,事之隳废而物之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然后民勉于从事矣。此易所以终之以未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