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举报父亲代孕

  • 2024年03月15日
  • 国学

  关于女儿举报父亲代孕,略谈几点感想。

  1,从现代法理和普世价值来看,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与人格,组建家庭是一种人伦契约关系,每个人都有独立选择和行动的权利。父母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对于自己的财产和意志有独立行使的权利。这个案例与子女无关,只涉及夫妻关系,这个可以商量或按法律办,其二涉及违反法规,可以处罚,但五个月大的胎儿是无辜的,应保留。如果我的父母选择再育孩子,包括处置自己的财产,我没有任何怨言。

  2,从儒家思想来说,父母有过错,可以劝谏,但不能一而再,更不能举报,翻脸,这是大不孝,大逆不道。父母之情是天地之情之根本,是仁,然后才有人间义理,先有仁后有义。

  3,孔子讲过一个儿子揭发父亲偷养的故事,主张儿子要代替父亲隐恶扬善,自己去承担这个不义的责任,回来后私下可以劝父亲,以后不能顺手捡羊。

  亲情没有,要法理何用?一个六亲不认的人,破坏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很难想象他以后的组织能秩序井然。所以,唐太宗弑兄篡位始作俑者,之后唐朝数百年人伦丧失,父子共宠武则天都出来了,进而导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儒家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推己及人,首先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关系,这是根基,然后全社会才可能好。父子之情没有了,那是相当可怕的。

  来源:国学读书网 书仙笙 作者:故海